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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组织工作委托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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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工作,提高评审效率与专业性,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以下简称“比选单位”)现就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组织工作委托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概况

比选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项目名称: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组织工作委托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预算金额:人民币27万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

二、参选单位资质要求

参选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业务范围涵盖技术咨询、成果转化、学术研究、试验发展、学术交流 或 会议服务等直接相关或相近的业务领域(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具有参与公立医院科研项目立项或类似医学科技评审的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或评审报告样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委托工作要求

参选单位承诺满足以下工作要求(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委托合同》内容为准):

1、评审工作与周期

科研项目按照金额和内容不同,其立项评审工作分为会审和函审两种形式。比选单位将分批次提交项目资料。参选单位应在收到完整的、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项目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完成评审流程。

2、专家邀请与构成

参选单位应负责邀请与评审项目相匹配的高级职称专家,每个项目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位,专业领域需涵盖同学科、方法学、财务学等。

3、协调保障:参选单位应有专人负责与天坛医院对接工作,确保沟通顺畅。

4、保密要求:参选单位应对评审过程中知悉的项目资料、专家意见、评审结果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天坛医院书面许可,参选单位不得擅自使用、对外披露或申报成果。

四、应答文件提交及评审安排

1、提交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提交方式: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项目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cnd@bjtth.org,邮件主题注明“科研项目立项评审比选报名-参选单位名称”。本次比选仅接受电子邮件报名,逾期或不按规定格式提交的视为无效。

3、评审标准:比选单位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资质条件、过往经验、专家库情况、实施方案、服务保障及报价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并按比选得分高低排定参选单位得分顺序,以最高得分确定为候选承办单位。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比选报价相同的,按符合比选需求程度顺序排列。

3、中选结果通知:比选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北京天坛医院国家神经疾病医学中心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9号

联系电话:010-59976165

项目联系邮箱:ncnd@bjtth.org